大家都把矛頭指向書展錯別字百出的才女。
錯別字可怕,卻不過是小毛病,因為錯別字一眼就望得出來,再錯,也容易找著錯處。
比錯別字更可怕的,是那些虛無縹緲,卻又殺人於無形的錯誤觀念。
像「我的書如果不寫真實的經歷,我覺得就無意義囉」的繪本才女,便是。
寫作有時必須真實,但,世上真有100%真實的東西嗎?
作為一個寫過各種文類的創作人,我告訴你,絕‧不‧可‧能。
小說的語源是虛構,散文新詩以至週記,都不是完全真實的事情。哪管是看來客觀的紀錄片、新聞報導或者傳記,當中的剪裁、選取角度以至次序,都牽涉到主觀成分。
何來真實?何謂真實?
寫作必須真實,這是對的,但所謂真實,卻不一定是事件的真實。情感的真實,有時比事件的經過次序、時地人的真實,更加重要。
所有跟你說我在說著真實事情的人,你最好都不要相信。
正如那些跟你強調我正在說真話的,都一樣。
By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