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一些「一定要」。
最典型的,當然是22歲(前)一定要大學畢業,28歲(前)一定要置一層物業,30歲(前)一定要結婚,35歲(前)一定要生孩子,或,養一頭狗 :);50歲(前)一定要退休,退休後一定要環遊世界。
一定要等心儀的男生先主動。
一定要談一場刻骨銘心的戀愛。
一定要嫁給愛自己比自己愛他更多的人。
一定要穿白色的緍紗,一定要擁有一場在五星級酒店舉行的婚宴。
男人一定要和女人談戀愛,談戀愛一定要專一。
這些「一定要」,究竟是從哪兒來的?
也許我們認為,某些「一定要」是天然的,是理所當然的;某些「一定要」是來自社會和家庭的期望,作為一個「好人」,我們必須依從;而某些「一定要」,則是來自我們認為理想人生所必須具備的內容。
如果這些「一定要」最終沒有如願地發生,我們會認為,這是一種遺憾;所以,我們或多或少都很努力地守著這些「一定要」。
只是,當我們把這些「一定要」守得愈緊,我們的選擇就愈少。
而原本,人生奇妙之處,就是有選擇的權利。
是誰迫你放棄選擇的?
是那些《35歲前要做的33件事》、《44歲之前一定要懂的63件事》、《50個人生必到的地方》等等的書籍嗎?
還是,一句順口溜出來,卻從沒細想過的「為了孝順父母」?
真的一定要這樣嗎?
一定?確定?
也許,一定要的,只是一定不要一定要。
By諾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