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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世界的私隱問題 09/1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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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很少人會想像到,把錄像或個人檔案上載到互聯網會如此普及。更少人會預料到此舉可以影響個人私隱。 今天,把家庭錄像或個人相片放到網上這個看似單純的舉動,可能會引來反感。試想一下,你在某個周末參加朋友的生日派對,其後發覺你在一個尷尬時刻被人以手提電話拍攝下來的情景,被人張貼在網上任人觀看。當你的個人資料在網上被公開後,誰人會存取資料或後果會如何,便再也不由你控制了。

現時,網誌(Blog)或社交網站網站(Social Networking Website)越來越普遍,尤其年青一輩更為喜愛。網站如YouTube、MySpace、Facebook等,載有大量個人資訊,包括相片及日誌,是時尚的溝通媒介。

互聯網已經徹底地改變了分享相片的模式。你或可爭辯,我有權把自己的相片張貼在自己的網頁。但與此同時,你的朋友又有沒有權力阻止你在互聯網上展示他們的個人資料呢?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下稱「公署」)接獲有關以電子方式不當披露個人資料的投訴數字,亦有上升的趨勢,由2005年的22宗上升至2006年的37宗,今年第一季則有26宗。其中一宗個案,是投訴人在一間店舖與人吵架,其後發現過程竟被錄下及上載到一個公眾網站。

為了深入探討青少年在使用網誌及社交網站的情況,特別是他們對網上公開個人資料的看法,公署在2007年7月進行了一項「青少年在網上公開個人資料的情況及看法」意見調查。調查發現,近六成(62%)的青少年擔心在網上公開個人資料會產生私隱問題,不過亦有超過半數(55.3%)寫過網誌或個人網頁的受訪青少年曾在網誌或個人網頁公開個人資料。由此可見,要在行使個人權利及尊重他人之中取得平衡,實在必須小心。有興趣了解更多有關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資訊,或保障網上私隱的貼士嗎?請瀏覽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網頁吧。

為鼓勵年青人思考私隱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公署曾經在8月26日至9月1日舉行「私隱關注運動」,其中一項活動是「最緊要私隱」講座,邀得著名年青作家王貽興先生及資深電台節目主持人麥潤壽先生,與年青人分享創作心得,並暢論對私隱的看法(可按此重溫講座情況)。

(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供,200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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