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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十塊錢買了什麼? 11/1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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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著名女藝人入院,引來大批傳媒追訪,圍堵整個急症室外,令該處擠得水洩不通,連救護員要將女藝人送入急症室亦無法順利通行,不停要求傳媒「讓路」,一分鐘步程的走廊,結果擾攘十多分鐘才能走完;其後女藝人的家人前來探望,更多次被記者「逼埋牆」受訪,最後要央求傳媒「放行」。

不少人對事件看不過眼,認為傳媒為求報道而不理人死活,病態畢現。我曾在網上討論區見到有網友大數記者不是,亦有自稱是娛樂記者的網民代為「回應」,指他們亦是受命而為,結果雙方在討論區內舌劍唇槍,互不相讓。

作為一個記者,我明白傳媒奉命而為的難處,同時亦不敢否認部分採訪手法確實存在問題,但抽離這個身份,當我以一個普通讀者的角度去觀看件事時,不難發覺,傳媒歇斯底里地搜刮名人的私生活來報道,無非不是希望取悅我去購買這些資訊,那麼,受眾在這件事上又是否存在一點責任?

當我們願意花錢購買報章雜誌,去觀看公眾人物的私隱的同時,是否亦正助長傳媒去剝削他們的私人空間?近年每當有報紙雜誌被公開抨擊侵犯私隱及泛濫色情時,當期刊物卻反而賣個滿堂紅,又到底顯示了一個怎樣畸形的現狀?

或者你我都大可推說這是社會風氣的問題,但是作為社會一份子,你或我的一個決定,不就已經助長了這個風氣嗎?縱使這只是一個付出十元八塊去買一本雜誌或一份報紙的決定。

一個簡單的經濟原則,有求自有供,你我不去「求」,傳媒自沒有「供」的理由。

By 心米也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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