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的權利及利益
強積金計劃的種類
強積金基金的種類及特點
轉職時的強積金累算權益安排
提取強積金累算權益
積金計算機
僱員的常見問題
強積金青少年地帶
僱主資訊
自僱人士供款
自僱人士的入息及強積金供款
本港由2000年12月開始推行強積金制度,為香港就業人士提供基本的退休保障。要了解強積金制度的內容,可從僱員及僱主兩方面入手。
僱員 凡18至65歲工作滿60日(包括全職或兼職),以及建造業及飲食業的臨時僱員,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有關強積金計劃的僱員的權利及利益、強積金計劃的種類、強積金基金的種類及特點、轉職時的強積金累算權益安排、提取強積金累算權益等資料,積金局網頁都有提供。
你又可以用積金計算機來計算自己的退休需要或強積金累算權益,以便制訂合適的強積金投資策略。要徹底了解強積金,可以瀏覽僱員的常見問題;想閱讀輕鬆點的版本,就可登入專為年青人而設的強積金青少年地帶。
僱主 如果你已成為僱主,你就要安排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以及為他們供款。詳情可查閱有關的僱主資訊。另一方面,獨資經營者或合夥生意的合夥人都屬於強積金制度所指的自僱人士,兩者同樣需要供強積金,但自僱人士的入息及強積金供款的計算方法卻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