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讀毅進文憑後,有甚麼資助可供申請?
11-08-2020

毅進文憑課程的全日制或兼讀制學員,如符合資格,在學年結束後可獲發還30%,50%或100%已繳付的學費。
在2020/21學年就讀毅進文憑全日制課程的學員,如通過學資處的入息審查,並符合「全額」或「半額」資助資格,將自動獲發學習開支定額津貼而毋須另行申請,津貼金額與「學校書簿津貼計劃」下中、小學生可獲的定額津貼看齊。
申請資格
[30%學費發還]
所有修讀全日制或兼讀制毅進文憑課程的合資格學員,凡成功修畢一個科目(即出席率達80%及整體評核及格),均可獲發還有關科目的30%學費。院校會在學年結束後,把符合學費發還資格的學員資料遞交學資處。
有關科目必須是為取得毅進文憑所需要修讀的科目,而在毅進文憑課程下每名學員最多只可取得八個科目的學費發還。
學費發還是以科目為單位,即使學員有部份科目不及格,他們仍可就其他及格的科目獲得學費發還。
[全額/半額學費發還]
為進一步協助清貧的毅進文憑學員,如學員符合上述的資格及以下條件,便可就成功修畢的科目申請發還已繳付的全額或半額學費:
1. 學員已通過入息審查;及
2. 獲學資處發出符合「全額」或「半額」資助幅度的資格證明書,並把填妥的資格證明書交回就讀院校,以核實學員的就學資料。
截止日期
- 在一般情況下,學資處不會接受在2021年3月1日或以後遞交2020/21學年的「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
- 申請人如因子女修讀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開課的兼讀制毅進文憑課程,而須要在2021年3月1日或以後申請全額或半額學費發還,他們須先向所屬院校查詢申請程序及截止申請日期,有關申請文件亦必須經該院校遞交學資處。
詳情請瀏覽學生資助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