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憲法日(12月4日)
社區參與
03-12-2022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國家的重要標誌和象徵,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為增強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通過將12月4日訂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國家憲法日」網上座談會
為加深社會各界對國家和香港的憲制基礎的認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12月4日「國家憲法日」與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合辦以「憲法與新時代新征程」為題的座談會。座談會設主題演講及對談環節,可於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網站重溫。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專頁
想了解更多有關「國家憲法日」的資訊,請瀏覽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國家憲法日」專頁,亦可按此觀看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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