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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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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故事: 青年創業故事 - 炒散APPS

香港現時愈來愈多人炒散賺外快,因貪其人工高,而且上班時間極具彈性,但以往要炒散,就要靠找「蛇頭」(即公司和散工的中介人)幫手,靠蛇頭找散工一般需時幾天,還要支付中介費,因此有年輕人看準商機,製作手機應用程式(apps)即時配對散工僱主及僱員,為兩邊打開方便之門。有炒散apps的創辦人指,他們公司的理念是希望利用科技改變傳統,便利僱主及僱員;現時公司每月營業額約六位數,期望明年可收支平衡。 亦有80後見家人退休後,想幫他們找點寄託和細藝;這個善心及孝心促使他們行出創業第一步,為準退休及退休人士,開發一個有再就業、娛樂活動、講座資訊的手機App。至今已吸納三萬多名用戶,亦幫助了逾百人找到工作。 由此可見,創業的路很多元化,正所謂「條條大路通羅馬」,有動機想創一番事業,就要實踐出來,一方面能造福社會,亦能一嘗做老闆,親力親為的滋味。    

市場故事: 年輕人「型」做咖啡師

咖啡文化在港植根,咖啡及café變成許多人生活的一部分,有志投身此行的年輕人也增加,不少剛畢業的年青人透露有意修讀咖啡沖調課程。基督教女青年會持續教育部與再培訓局每年合辦三至四班咖啡調製員基礎證書課程,入讀率逾九成。 近年,不少本地咖啡師在國際咖啡師及拉花比賽脫穎而出,比賽對咖啡外觀、時間控制以至烹調技巧等的整體表現皆有極高要求。烹調咖啡考驗的是技巧與耐性,正好成為講求效率卻不重細節的都市人的反照,可見咖啡師這項專業展現了對生活品質的要求。 各樣人事也充滿可能性。一杯小小的咖啡,可單純是飲料,也可是藝術與夢想的化身。咖啡杯容量之大,足以盛載精心雕琢的細膩和毅力,你把這些也喝下了嗎?又有興趣沖調夢想嗎?  

市場故事: 電子支付介紹

過去幾年,無論是電子支付服務或是相關實體產品,五花八門的選擇簡直讓人眼花撩亂。相信香港人生活必備的八達通大家都相當了解,但近年新興的多種電子支付工具,你又了解多少? 相信香港人對電子錢包最為熟悉,皆因八達通就是電子錢包的一種,但其實現在市面上有更多不同種類的手機apps電子錢包可供選擇,各有不同特點和市場,如TnG Wallet、支付寶、PayPal等均屬於電子錢包,只需要註冊帳戶並為帳戶增值,就可以在透過這些電子錢包付款及進行其他金錢交易。 眾多大型銀行近年亦推出手機apps服務,讓信用卡用戶可以進行簡單的小額交易,如匯豐銀行的PayMe、Apple Pay等等,只需要在apps上登記及確認信用卡資料,就可以透過手機付款,甚至可以透過apps向朋友過數,而無需進行繁瑣的程序或收費手續費。

市場故事: 網購與物流業的唇齒相依的關係

在全球一體化底下,購物模式近年由傳統的實體購物漸漸轉為網上購物,而網上購物者大都是以購買衣物、飾物、玩具和書籍為主。不過隨著網上購物平台逐漸成熟,而且覆蓋地區廣泛,網上購物的種類亦變得更多元化,小至文儀用品,大至重型器械均可於網上輕易購得。然而,不論使用那個平台進行網上購物都一定要通過運送方能將貨品拿到手上,所以網購為物流業帶來無限機遇。網購的產品一般都比實體店便宜,而其中一部分的成本會轉移至運輸,網購最大的好處是準時而且可以隨時隨地購物,因此物流公司擔任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貨件能否準確和及時送達會直接影響網購平台或店家的質素,所以兩者之間有著相輔承的作用。  

市場故事: 十二條常見的創業法律問題

以下是十二條你不能不知道的常見問題: 1. 「獨資經營」、「合夥業務」及「有限公司」有何特點?它們有何優點和缺點? 答:獨資經營是指由一個人出資經營的業務,縱然獨資經營者可聘用員工協助處理日常工作,但所有業務決定仍只由該獨資經營者作出。獨資經營者可獨享業務的全部利潤,也同時獨自承擔業務的一切債務... (閱讀更多) 2. 我是否需要向政府申請牌照? 答:若閣下經營食肆、小食食肆、海鮮酒家、麵飽店、凍房、工廠食堂、食物製造廠、新鮮糧食店、冰凍甜點製造廠、奶品廠、燒味店或鹵味店等,便須向食物環境衛生署申領食肆牌照... (閱讀更多) 3. 在業務的人力資源管理方面,有甚麼法規須留意? 答:僱員的隱含權利包括休假、假期、產假、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或通知金、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隱含權利是一些即使沒有收納在僱傭合約內,卻又賦予僱員的權利... (閱讀更多) 4. 甚麼是「個人擔保」及「銀行擔保」?在甚麼情況下,我需要在商業交易過程中向對方提供這些擔保文件? 答:在商業交易的過程中,如果其中一方 ( 例如買方 ) 不願意或無能力墊支,又或者其中一方是一所有限公司,其信用可靠程度並不清晰,在這情況下,另外一方 ( 例如賣方 ) 便會要求對方提供信用擔保文件... (閱讀更多) 5. 如何成立獨資經營、合夥業務、有限公司?是否需要在稅務局取得商業登記證及在公司註冊處辦手續才可開業? 答:根據《商業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 ,凡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士 ,不論是獨資經營、合夥業務或有限公司,均須在開業的一個月內向稅務局登記,並將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展示在營業地點之內... (閱讀更多) 6. 一份有效的合約應具備甚麼基本條件? 答:一份有效的合約應具備下列五項要素:(i)有意訂立具法律約束力的合約。在進行商業交易時,一般都會假定立約雙方均有意訂立具法律約束力的合約,亦即是說,如果閣下為經營業務或進行與商業有關的交易而簽訂合約,閣下可因對方無法履行合約條款而控告對方,反之亦然... (閱讀更多) 7. 在制訂合約時,當事人有甚麼事項需要注意? 答:一般來說,只有簽訂合約的當事人,才可依憑合約採取法律行動,第三者不可憑藉合約控告他人或被他人控告,但這個原則亦有例外情況,例如... (閱讀更多) 8. 如立約的其中一方違反合約條款,另一方可採取甚麼行動?違約一方有甚麼法律責任? 答:首先,要決定違約的行為是屬於違反合約的 主要條款 ,抑或是違反次要條款 。主要條款是合約的核心 ( 主要 ) 部分,如果其一方違反這些條款 ,另一方可解除合約及索取賠償。次要條款則屬於較輕微的條款,違反這些條款只可容許另一方索取賠償,但不可解除合約... (閱讀更多) 9. 一些商人為了避免負上法律責任,會在合約內加上免責條款,這些條款在法例下是否有效? 答:在一旦發生問題時,合約中的免責條款可免除某一方的法律責任。不過,由於免責條款受《管制免責條款條例》(香港法例第71章)所規管,故此,利用免責條款來免除法律責任,並不是經常有效... (閱讀更多) 10. 如果我是透過中介人(例如代理人)洽談生意或訂立合約,有甚麼事項應留意? 答:如一名人士或一間公司透過營業代理去售賣商品,該人士或公司 ( 作為委託人 ) 需為由代理人所訂立的任何合約負上法律責任。代理人,由於並非訂立合約的當事人,一般不會受委託人及另一方所訂立的合約所規範。不過,如果代理人在未得適當授權 ( 不按委託人的指示 ) 簽訂合約,便需要負上法律責任... (閱讀更多) 11. 若我透過互聯網與他人訂立合約,有甚麼事情應留意? 答:按《電子交易條例》(香港法例第553章)第17條規定,除非立約雙方另有協議,否則合約是可透過電子紀錄 ( 例如電郵 ) 形式訂立。除了《電子交易條例》附表1所述的紀錄 ( 如遺囑、授權書、地產物業的買賣合約、按揭合約 ) 之外,可查閱以致可供日後參考的電子紀錄均可作呈堂證據... (閱讀更多) 12. 甚麼是註冊商標?如何申請? 答:商標是一個標誌,用以識別不同商戶的貨品和服務。商標可以由文字(包括個人姓名)、徵示、設計式樣、字母、字樣、數字、圖形要素、顏色、聲音、氣味、貨品的形狀或其包裝,以及上述標誌的任何組合所構成。能夠藉書寫或繪圖方式表述的標記,才可以註冊為商標... (閱讀更多) (資料來源:社區法網 - 商業及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