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创业青年

国家宪法日(12月4日)

社区参与

01-12-2025

国家宪法日(12月4日)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国家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宪法》同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根」和「源」。《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宪法》第六十二条亦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正是根据上述《宪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才得以成立。《宪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为香港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政策提供了坚实的法理基础和宪制依据。

为增强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14年11月决定,将12月4日订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025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宪法》序言明确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规定为国家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的座谈会以「宪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主题,深入探讨《宪法》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上的重要作用,以及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角色。座谈会将以实体会议进行,并设主题演讲及对谈环节,同时亦会安排网上直播,让广大市民实时收看。座谈会设主题演讲及对谈环节,同时亦会安排网上直播,详情如下:

日期:

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

时间:

上午11时正至中午12时30分

主题:

宪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按此重温座谈会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专页

想了解更多有关「国家宪法日」的资讯及重温过往座谈会内容,请浏览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国家宪法日」专页


国民教育一站通

另外,如果想参与有关「国家宪法日」及其他国民教育活动,欢迎参阅国民教育一站通内的活动规划年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