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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资讯爆炸的时代,我们每天上网都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媒体和内容。有些内容可能引起我们的好奇心,但它们也可能含有淫亵及不雅的内容。随意在网上发布甚至转发,更有机会触犯香港法例,包括《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香港法例第390章)(简称《条例》)。为了不误堕法网,先让我们一同了解这条《条例》吧。什么是淫亵及不雅物品?根据《条例》,「淫亵」及「不雅」包括暴力、腐化及可厌,而物品可以分为以下类别:第I类:既非淫亵亦非不雅第II类:不雅第III类:淫亵根据《条例》而成立的淫亵物品审裁处具备专有审判权,负责裁定物品是否淫亵、不雅或既非淫亵亦非不雅。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的限制在互联网上发布的资讯在互联网上展示按《条例》有可能被列作第II类(不雅)物品的资讯前,须加上写有法定警告字句的首页。有可能被列作第III类(淫亵)物品的资讯则一律不准发布。其他受《条例》监管的物品(例如漫画、杂志等)凡属第II类(不雅)物品均不得向18岁以下人士发布,而且必须以封套密封,并载有法定警告告示和出版人资料。至于淫亵物品,则一律禁止发布。刑罚 任何人向青少年人发布第II类(不雅)物品,或公开展示第II类(不雅)事物,或在不遵从条例规定的限制下发布第II类(不雅)物品,或管有任何第II类(不雅)物品以供发布,而就该物品而言,《条例》第24条的任何规定遭违反,即属违法。首次定罪可处罚款$400,000及监禁1年,其后定罪更可处罚款$800,000及监禁1年;至于任何人发布、管有或输入第III类(淫亵)物品以供发布,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000,000及监禁3年,所以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在享受网络五花八门的媒体内容所带给我们的娱乐及方便的同时,我们亦要遵守法律,保持健康的心态,远离淫亵及不雅物品。我们的每一个选择将会影响我们的未来甚至前途,让我们一起做出明智的决定!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条例的资讯,可以按此浏览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的网站。
21-01-2025
为进一步回应青年的居住需要,政府在2022年施政报告及《青年发展蓝图》中宣布扩大青年宿舍计划,资助非政府机构租用合适酒店和旅馆并将房间转作青年宿舍用途。「琇居」设于天水围天秀路8号,原址为天水围悦品酒店。项目由天水围居民服务协会基金会有限公司与亿京发展及策划有限公司合作推出,共有336个房间,可提供最多672个宿位,供一人或两人同时申请入住。琇居的其中一个特色是透过提供不同类型的培训和文化交流活动,协助青年租户扩阔视野和加强他们对国家及世界的认识,并会邀请青年租户参与筹办活动,让他们发挥才能和提升对社区的归属感。此外,天水围居民服务协会基金会有限公司会定期举办义工服务,鼓励青年租户多关心社区,从而建立主人翁意识。基本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并于截止申请日期当日,必须年满十八但未满三十一岁- 必须为在职人士(全职/兼职/自雇均可)- 一人申请者的收入水平,不得超过港币$28,000,而二人申请者的收入水平,不得超过一人申请者的一倍- 一人申请者和二人申请者的总资产净值分别不得超过港币39万8千元及港币79万6千元- 不得独自或共同拥有任何在港住宅物业,或以公司名义持有任何在港住宅物业- 任何合乎申请公屋或中转屋资格,以及正申请公屋或中转屋的合资格青年均可同时申请此青年宿舍,而无须放弃其公屋及中转屋的申请- 未曾在政府青年宿舍计划下的青年宿舍入住合共超过三年详情及申请https://www.tsw-yh.org.hk/查询电话2254 7232
10-0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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