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語文主任(OLO)的角色和職責
法定語文主任會調派到政府各決策局或部門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 提供中英翻譯服務;
- 在會議及會談中擔任英語/廣東話/普通話傳譯;
- 以中英文撰寫會議記錄;
- 提供各項語文支援服務,例如草擬和審核中英文文件,並就中英文的應用提供意見;以及
- 協助辦公室的管理。
入職條件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2.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及
3.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取得及格成績。
(註: 申請人必須在法定語文主任筆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筆試詳情
合資格的申請人將獲邀參加法定語文主任筆試。這項筆試的範圍包括中英文應用寫作和中英翻譯。公務員事務局會在筆試及格的申請人當中,按筆試成績挑選申請人參加傳譯考試及面試。未獲挑選參加傳譯考試及面試的申請人,會在筆試結束後八至十星期接獲書面通知。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法定語文主任筆試,也不表示已符合入職條件。
筆試應試攻略*
攻略1︰平日根基要打穩 | 攻略2︰應試答題勿慌忙 | 攻略3︰筆試前夕準備清單 |
傳譯測試及面試小貼士*
薪酬待遇
1. 起薪點︰總薪級表第14點,即每月港幣$32,430元
2. 例假︰每年18天例假
3. 附帶福利:醫療及牙科福利;房屋福利
詳情請瀏覽公務員事務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