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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我們每天上網都會接觸到各種各樣的媒體和內容。有些內容可能引起我們的好奇心,但它們也可能含有淫褻及不雅的內容。隨意在網上發布甚至轉發,更有機會觸犯香港法例,包括《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香港法例第390章)(簡稱《條例》)。為了不誤墮法網,先讓我們一同了解這條《條例》吧。什麼是淫褻及不雅物品?根據《條例》,「淫褻」及「不雅」包括暴力、腐化及可厭,而物品可以分為以下類別:第I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第II類:不雅第III類:淫褻根據《條例》而成立的淫褻物品審裁處具備專有審判權,負責裁定物品是否淫褻、不雅或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發布淫褻及不雅物品的限制在互聯網上發布的資訊在互聯網上展示按《條例》有可能被列作第II類(不雅)物品的資訊前,須加上寫有法定警告字句的首頁。有可能被列作第III類(淫褻)物品的資訊則一律不准發布。其他受《條例》監管的物品(例如漫畫、雜誌等)凡屬第II類(不雅)物品均不得向18歲以下人士發布,而且必須以封套密封,並載有法定警告告示和出版人資料。至於淫褻物品,則一律禁止發布。刑罰 任何人向青少年人發布第II類(不雅)物品,或公開展示第II類(不雅)事物,或在不遵從條例規定的限制下發布第II類(不雅)物品,或管有任何第II類(不雅)物品以供發布,而就該物品而言,《條例》第24條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即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處罰款$400,000及監禁1年,其後定罪更可處罰款$800,000及監禁1年;至於任何人發布、管有或輸入第III類(淫褻)物品以供發布,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000,000及監禁3年,所以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在享受網絡五花八門的媒體內容所帶給我們的娛樂及方便的同時,我們亦要遵守法律,保持健康的心態,遠離淫褻及不雅物品。我們的每一個選擇將會影響我們的未來甚至前途,讓我們一起做出明智的決定!如果想瞭解更多關於條例的資訊,可以按此瀏覽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的網站。
21-01-2025
為進一步回應青年的居住需要,政府在2022年施政報告及《青年發展藍圖》中宣布擴大青年宿舍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租用合適酒店和旅館並將房間轉作青年宿舍用途。「琇居」設於天水圍天秀路8號,原址為天水圍悅品酒店。項目由天水圍居民服務協會基金會有限公司與億京發展及策劃有限公司合作推出,共有336個房間,可提供最多672個宿位,供一人或兩人同時申請入住。琇居的其中一個特色是透過提供不同類型的培訓和文化交流活動,協助青年租戶擴闊視野和加強他們對國家及世界的認識,並會邀請青年租戶參與籌辦活動,讓他們發揮才能和提升對社區的歸屬感。此外,天水圍居民服務協會基金會有限公司會定期舉辦義工服務,鼓勵青年租戶多關心社區,從而建立主人翁意識。基本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並於截止申請日期當日,必須年滿十八但未滿三十一歲- 必須為在職人士(全職/兼職/自僱均可)- 一人申請者的收入水平,不得超過港幣$28,000,而二人申請者的收入水平,不得超過一人申請者的一倍- 一人申請者和二人申請者的總資產淨值分別不得超過港幣39萬8千元及港幣79萬6千元- 不得獨自或共同擁有任何在港住宅物業,或以公司名義持 有任何在港住宅物業- 任何合乎申請公屋或中轉屋資格,以及正申請公屋或中轉屋的合資格青年均可同時申請此青年宿舍,而無須放棄其公屋及中轉屋的申請- 未曾在政府青年宿舍計劃下的青年宿舍入住合共超過三年詳情及申請https://www.tsw-yh.org.hk/查詢電話2254 7232
10-01-2025

青年發展委員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