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帖文
更多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現正接受報名,有意於2026/27學年起入讀香港境外世界知名大學的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的合資格香港學生均可申請。背景獎學金計劃以香港最出類拔萃的學生為對象,擇優而取,目的是培養對社會有承擔,同時具備國家觀念、香港情懷和國際視野的年輕傑出人才,讓他們在接受世界一流水平教育後回港,以助提升本港長遠的人力資源和競爭力。計劃的甄選準則包括申請人的學業成績和其他個人特質,例如領導才能和潛質、對社會的貢獻和承擔等。獎學金得主必須修畢指定課程,並承諾畢業後回港工作最少兩年,或相當於獲獎學金資助的年期,兩者以較長者為準。申請資格申請人須符合以下兩項準則才符合資格申請獎學金計劃的資助:(i) 擁有本港居留權或本港入境權或持單程證進入香港;以及(ii) 在境外課程開展前連續在港住滿三整年。換言之,以學生或受養人簽證來港的學生,並不符合資格申請獎學金計劃的資助。此外,倘若申請人在境外課程開展前的三年期間於香港以外的地區接受全日制教育或全職工作,他/她將不被視為符合上文(ii)項所述的居住條件。在學士學位課程方面,只有在港接受正規學校教育的學生才符合資格。這涵蓋所有在港接受高中教育的香港學生,包括在港修讀本地課程(例如香港中學文憑)和非本地課程(例如國際文憑)的學生。在研究院課程(包括碩士及博士學位或同等資歷的課程)方面,學生只要符合上文(i)和(ii)項所列的準則,不論其學士學位學歷是在本港或境外取得,均符合資格。獎學金及助學金獎學金得主無須通過入息資產審查均可獲發獎學金支付學費,以每年三十萬元為上限。此外,獎學金計劃為有經濟需要的得獎者在修業期間提供額外支援。通過入息資產審查的得獎者可獲發放最多每名學生每年二十萬元的助學金,用以支付其生活及其他學習上的開支。如得獎者同時獲本港及海外其他助學計劃資助同一海外升學計劃,本獎學金計劃下的資助金額會相應下調。其他支援除了經濟上的支持以外,獎學金計劃的價值還在於得獎者從中所得到的榮譽和表揚,以及其他非金錢裨益。得獎者會獲政府和社會上其他界別提供的一系列支援及導師服務。截止日期歡迎有意申請2026/27獎學金計劃的合資格學生於2025年12月31日下午6時或之前透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請參閱教育局的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網站了解更多。
17-11-2025
為提供香港青年親身在外地生活及工作經驗的機會和擴闊其視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 新西蘭、 澳洲、 愛爾蘭、 德國、 日本、 加拿大、 韓國、 法國、 英國、 奧地利、 匈牙利 、 瑞典 及荷蘭分別簽訂工作假期計劃的雙邊安排協議。此計劃除了可增強本港與夥伴經濟體系的文化交流,亦可提昇雙邊合作以及推動雙方的旅遊業與發展。在工作假期計劃下,參加者可在夥伴經濟體系逗留一段長時間。參加者並可在逗留期間從事短期工作,及/或修讀短期課程(愛爾蘭除外),從而了解當地的文化及社會發展。本計劃旨在讓香港青年透過在外地旅遊和工作,以獲取寶貴的人生經驗,從而加強其自信心、適應能力以及人際溝通技巧。即看以下資料了解更多!申請資格工作假期計劃的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資格:申請時年齡介乎十八至三十歲;在旅程中不攜同任何受養人;必須通常居住於香港,並持有有效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護照;出訪主要目的為旅遊;必須持有回程交通票,或足夠資金以購買有關交通票;及能出示經濟證明,顯示有足夠能力負擔在當地逗留初期的費用。勞工處提醒及十分鼓勵工作假期參加者在出發前投購適當的醫療、住院及責任保險,以分擔在當地可能須要支付的有關費用。申請辦法與查詢申請人可以聯絡有關領事館,以索取申請表和查詢個別工作假期計劃的詳情。就各領事館的聯絡資料,請參考 「有用資料與連結 」。個別工作假期計劃的申請資格、條款及細則或會被相關政府適時檢討及更改,而不作事先通知。有關個別工作假期計劃的詳細申請資格及安排,請參閱該計劃的相關網頁、勞工處工作假期計劃網站及相關政府及領事館的更新。如想了解有關工作假期的小錦囊或工作假期參加者的經驗分享,請瀏覽勞工處工作假期計劃網站。資料來源勞工處工作假期計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