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助理全年公開招聘,請即按此申請!
文書助理 (CA) 的職責
執行與下列一項或多項職能範圍有關的一般文書職責,其中可能涉及單一或多個範疇的職務:(a)一般辦公室支援服務;(b)人事;(c)財務及會計;(d)顧客服務;(e)發牌及註冊;(f)統計職務;(g)資訊科技支援服務;以及(h)其他部門支援服務。
文書助理會被派往本港各區的政府辦事處工作,在執行職務時須應用資訊科技;以及可能須不定時或輪班工作,並穿着制服當值。
薪酬及福利
入職條件
已完成中四學業,其中修讀科目應包括數學,或具備同等學歷;及
具備相當於中四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及
中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15字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20字,並具備一般商業電腦軟件的應用知識;及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